消費者權益日 | 迷你食品,守護舌尖每一刻
國際消費者權益日,時間為每年的3月15日,由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于1983年確定。目的在于擴大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宣傳,使消費者權益在世界范圍內得到重視,以促進各國和地區消費者組織之間的合作與交往,在國際范圍內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。
福州迷你食品有限公司創始于1956年,69年老字號,匠心傳承好味道! 自品牌創立伊始,迷你食品便以嚴苛標準甄選食材,每一款產品皆源自新鮮原料。在傳統福州風味美食的制作上,我們不僅保留了地道工藝,更融入了現代的品質把控,力求每一口都飽含正宗風味與滿滿誠意,傳遞著多年來對顧客的深厚情誼。
值此 3·15 消費者權益日之際,迷你食品衷心感謝每一位顧客給予的信任。我們深知,這份信任重如泰山。迷你食品將以實際行動彰顯實力,持續為顧客提供安全、穩定的食品保障。 |